咨询文件指出,通过SPAC进行上市通常被视为继传统首次公开发售之外的另一方法,因为以这种方法上市或可缩短上市时间、提供较高的价格确定性及提SPAC并购交易具体安排的灵活性,确保其符合SPAC并购目标及其创始人本身最大的利益。对此,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对IPO日报表示,“SPAC将极大简化在香港上市的时间流程,但是具体操作上仍然设置了较为完善的财务、法律和业务等方面的检视要求,对保证通过SPAC完成上市的企业基本资质具有明确标准,同时对投资者参与SPAC也进行规范、减少了其中的炒作风险,更好推动港交所对上市企业提供更丰富、更灵活、更简便的服务。”此外,港交所在文件中还透露出了目前相关企业的上市意向。“我们与持份者(即‘相关利益者’)进行初步讨论时,部分持份者表示现时不少上市申请人想以‘双轨’方式上市,即一方面申请透过传统首次公开发售上市,另一方面也同时与数名 SPAC发起人商讨透过SPAC上市。”港交所说。业内人士认为,港交所决定引入这一制度,美国市场或也成为相关考量的因素。记者获悉,美国近年来的SPAC市场表现活跃。统计数据显示,美股SPAC上市在2020年上半年再创记录,募集资金总额高达1132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5.89%,上市数量达394家,同比增长58.87%;若将SPAC纳入美股IPO的统计中,2021年上半年,美股IPO募资总额达1879亿美元,单单SPAC占比便高达60.24%。另一边,吸引更多的公司赴港上市,也是港交所此次的重要目标。“争取大中华与东南亚公司来港上市。”港交所说,“以物色大中华目标为重心的SPAC若能来港上市,可能有助确保这些目标公司选择在香港而非美国上市。”Bloomberg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8月,98.9%的香港上市发行人位于大中华或亚洲地区,这部分的市值占港交所总市值的96.1%;此外,截至2021年7月13日,有25家总部位于大中华区的SPAC在美国上市,首次公开发行所得款项共约42亿美元(331亿港元),其中有20个的总部设于香港,五个总部设于中国内地。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