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人浏览 | 2019-12-26 11:48 |
2019年12月26日,*ST高升公告其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相关文件。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决定:一、对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二、对韦振宇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同时韦振宇作为高升控股实际控制人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合计罚款九十万元;同时对李耀等其他相关人员分别作出警告和罚款等处罚。
处罚理由
高升控股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为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事项中,共有11起为关联方担保,关联交易均发生在2017年度。高升控股隐瞒多项关联交易担保事项,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披露的信息有重大遗漏”行为。
事件回顾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18年9月28日,股票当日跌停。至此其股票进入持续下跌趋势。
据公司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宇驰瑞德破产管理人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文书,宇驰瑞德被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情况不容乐观。
幸运的是,北京四中院判决公司对中泰创展与蓝鼎实业的2250万元借款无需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也无须承担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是近期公司公告中的一项利好消息。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披违规零容忍
证监会易主席说“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一是不披露虚假信息,二是不从事内幕交易,三是不操纵股票价格,四是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在四审,根据最新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12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证券法》等立法进行新闻发布。正在修订的《证券法》对信披违规加重处罚,最高罚款从现在的六十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并设立投资者保护专门章节。
投资者索赔正式启动
同花顺资深维权律师,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洪鹏律师认为,高升控股2017年年报未披露关联交易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表往往是投资者判断一家上市公司经营质量的重要判断资料。之前数家上市公司因为财务报表造假、信披违规被处罚,投资者维权获得了赔偿。
根据证券法规定,洪鹏律师认为:在2017年3月16日至2018年9月27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18年9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报名。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任何费用。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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