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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索赔】深圳中院已受理立案申请,日海智能维权进行中
0人浏览 2024-01-22 11:33

   近日,平台维权律师代理了部分投资者起诉日海智能案件已提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深圳中院已受理立案申请,后续案件进展平台维权律师将继续跟进。

      案件情况:

      1月3日晚间,日海智能(002313)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月2日收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涉及多个违法事项,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利润总额分别虚增3343.32万元、虚增368.29万元、虚增878.12万元、虚减3014.19万元,导致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维权方式见文末)

  经监管调查,日海智能存在多项违法事实。一是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日海智能2018年对旗下一公司相关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未按规定考虑归属于少数股东商誉的影响,导致2018年少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130.20万元,2020年多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130.20万元。

  二是对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核算错误。日海智能2020年核算处置一家全资孙公司股权转让收益中,未考虑公司对其6871.34万元应收款项的影响,导致2020年少确认投资损失6526.62万元,2021年多确认信用减值损失314.34万元。

  三是重庆联通IDC项目核算错误。日海智能将IDC机房设备租赁给重庆联通使用,设备租赁期为8年,占租赁资产预计使用寿命10年的80%,且租赁期满后如承租方继续租赁,则出租方应免费租赁给承租方。根据相关规定,该业务构成融资租赁,但日海智能未将该项目按融资租赁进行会计核算,导致2020年多确认主营业务成本1502.76万元,2021年少确认财务费用利息收入993.78万元。

  四是重大融资成分项目核算错误。日海智能在2018年至2019年陆续签订了5个项目合同,日海智能对该5个项目进行会计核算时,未按规定计算重大融资成分对交易价格的影响,导致主营业务收入等多个会计科目核算错误,合计对2018年至2021年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多记213.12万元、多记368.29万元、少记1015.54万元、少记1706.07万元。

  上述事项导致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利润总额分别虚增3343.32万元、虚增368.29万元、虚增878.12万元、虚减3014.19万元,分别占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37.58%、5.13%、1.5%、348.41%。同时导致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深圳证监局认为,公司时任公司董事长杨宇翔,时任总经理杨涛,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平,时任财务总监丁艺,时任财务总监马玉峰是对公司上述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宋德亮,时任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明是公司上述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责任人员。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日海智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杨宇翔、杨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刘平、丁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对马玉峰、宋德亮、余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日海智能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19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点击查看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300033)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索赔相关咨询

  客服电话:952555

  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30

『银柿财经联合浙江法制报,携手业内知名律师共同打造专业维权平台。由同花顺为平台提供技术、客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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