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人浏览 | 2023-07-21 16:2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资深金融、证券律师,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洪鹏律师,具有丰富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代理经验,代理股民起诉风华高科、祥源文化、佳电股份、罗平锌电等数十家上市公司,已为近千名股民拿回赔偿款。洪鹏律师是证监会下属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浙江省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
本周焦点
1、*ST美尚:所有案件已提交法院立案。
在2015-12-11到2021-4-28之间买入,且在2021-4-28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股民可以报名参与索赔。
2、蓝盾退:第一案已经召开庭前会议。
在2018-4-26至2021-12-29之间买入,且在2021-12-29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股民可以报名参与索赔。
3、天海防务:7月13日进行线上谈话。
4、冠福股份:近期收到一审判决的案件,收到了冠福的上诉状,案件需要走二审程序。
5、ST星星:所有收到材料的案件正在准备起诉。
在2020-4-29至2021-8-20之间买入,且在2021-8-20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股民可以报名参与索赔。
6、首开股份:7月13日,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在2023-7-12收盘前买入并持有该股票的股民可以报名参与索赔。
7、太和水:7月13日,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在2023-7-12收盘前买入并持有该股票的股民可以报名参与索赔。
8、*ST日海:7月13日,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在2023-7-12收盘前买入并持有该股票的股民可以报名参与索赔。
9、ST鹏博士:7月18日,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在2023-7-12收盘前买入并持有该股票的股民可以报名参与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点击查看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或关注微信小程序“同花顺法律援助平台”,参与由银柿财经和浙江法制报联合组织的维权索赔。
索赔相关咨询
客服电话:952555
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30
『银柿财经联合浙江法制报,携手业内知名律师共同打造专业维权平台。由同花顺为平台提供技术、客服支持』
-
0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