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股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2-09-12 18:15:52 来源: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中性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是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是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9月12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2年9月11日至2012年9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11日下午15:00至2012年9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李学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5,959,88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206,150,000股的36.85%。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758,3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79%。
  合计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23人,代表股份76,718,2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21%。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509,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205,754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32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5亿元短期融资债用于储备原材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6,509,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208,954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589,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125,764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32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阎登洪律师、刘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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