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券商被诉,竟然大反转

2023-05-31 12:44:03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作者:林倩

  5月30日晚,东海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原告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华润深国投信托”)认为被告东海证券作为被聘请的投资顾问,违反协议导致信托财产受损,要求东海证券赔偿损失及利息8155.21万元。

  但根据法院最新判决,华润深国投信托应向东海证券支付服务费68.3万元及利息,并驳回华润深国投信托的全部诉讼请求。

  东海证券被要求赔偿损失8155.21万元

  2017年12月5日,华润深国投信托作为信托受托人发起设立“华润信托·睿致9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睿致95号”),聘请东海证券作为睿致95号的投资顾问,双方于2017年12月1日签署了《华润信托·睿致9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顾问协议》(简称《投顾协议》)。

  公告显示,华润深国投信托以东海证券存在多项违反《投顾协议》的行为导致睿致95号信托财产遭受损失为由,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东海证券向其赔偿本金及利息合计约8155.21万元。

  具体来看,华润深国投信托的诉讼请求是判令东海证券向其赔偿损失7700万元,并支付自2020年12月6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暂计至2022年6月17日为455.21万元)。同时,华润深国投信托还请求判令东海证券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东海证券则以华润深国投信托未按《投顾协议》约定支付投资顾问费为由,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申请,请求判令华润深国投信托向东海证券支付投资顾问费70.3万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判令反诉费由华润深国投信托承担。

  华润深国投信托被判

  向东海证券支付服务费及利息

  公告显示,东海证券于5月29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即华润深国投信托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东海证券支付服务费68.3万元及利息;驳回华润深国投信托的全部诉讼请求;驳回东海证券的其他反诉请求。

  此外,法院还判决本诉案件受理费44.96万元,由原告华润深国投信托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5890元,也由原告华润深国投信托负担。

  东海证券表示,公司已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诉讼结果对公司有利,上述事项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也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但东海证券也强调,由于本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存在当事人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可能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利益,并及时对本案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2年东海证券

  实现净利润1.34亿元

  官网资料显示,东海证券1993年成立于常州,原名“常州证券”,2005年成为全国首批10家创新试点券商之一,2015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目前,公司注册资本18.56亿元。

  根据年报,东海证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6.82亿元,较上年度增加17.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亿元,较上年度减少41.71%。

  今年2月份,东海证券曾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在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开展独立财务顾问业务涉嫌未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彼时,东海证券称,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也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目前公司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违约情况。

  近年来,东海证券也在筹划拟于上交所上市。2022年3月11日,东海证券与中信建投601066)签订了上市辅导协议,并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了公司的上市辅导备案材料。江苏证监局对东海证券的上市辅导备案材料予以受理,备案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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