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6-30 00:03:34 来源: 深交所股票
导语: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3-050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3-050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现有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服务内容的基础上,新增“其他金融服务业务”,框定其他金融服务费额度上限为20万元,并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因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江龙、刘小丹、孔维健、许爱华、张龙回避表决。因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元江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元江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元江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江支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期限为15年,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2)。由于该项目贷款已结清,公司本次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泗洪久安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泗洪久安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泗洪久安水务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泗洪支行申请办理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0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由于该项目贷款已结清,公司本次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南靖漳发碧水源环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南靖漳发碧水源环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南靖漳发碧水源环境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按公司合计持有南靖漳发碧水源环境有限公司股权比例提供 46.55%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2,344 万元,业务期限为 18 年,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由于该项目有其他资金安排,公司本次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湖州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湖州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湖州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申请办理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5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由于该项目贷款已结清,公司本次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德阳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德阳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参股公司德阳市旌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德阳市分行申请总额67,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15年,并由德阳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其上述贷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公司向德阳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 13.33%的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不超过8,931万元,反担保期限为从德阳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三年或至主债权消灭且德阳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之日止(先到为准)。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由于该项目贷款已结清,公司本次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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